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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资规〔2020〕1905号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和《海南省加快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已将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口市国用(2005)字第005401号土地证项下面积分别为511.06平方米、494.2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分别确权给海景湾花园小区H型2号、3号别墅房业主潘锡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和《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注销海口市国用(2005)字第005401号项下的面积为1005.32平方米(上述二幢别墅合计分摊的土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登记。
特此通告。
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68512605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