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龙华区面前坡片区棚户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改善该片区道路交通状况,我区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拟启动面前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棚改范围外四条市政道路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及其地上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现将征收调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
面前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棚改范围外市政道路位于龙华区,四条市政道路规划范围如下(具体以规划红线为准):
1、明月路,设计起点正义路与明月路交界处,终点衔接现状南沙路,红线规划宽为20米,全长约282.77米;
2、南沙一路,设计起点龙昆南路(规划路口临近海秀快速路立交桥),终点衔接面前坡规划路,红线规划宽为20米,全长约601.27米;
3、南沙路二路,设计起点南沙路(规划路喇叭口旁边临近新华书店即海南图书商厦),终点衔接面前坡规划路,红线规划宽为20米,全长约504.03米;
4、昌茂东路,设计起点龙昆南路(规划路喇叭口旁边临近龙昆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终点衔接面前坡规划路,红线规划宽为20米,全长约461.02米。
二、登记期限
凡在征收调查范围内,涉及土地、建筑物、附属物、地面及地下管线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20年4月20日前,持土地证、房产证、工商执照、户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权属证明到指定地点登记,进行产权核定。
三、登记地点
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4号楼311#龙华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办公室(征收办),联系人:岑先生、许先生,联系方式:66775723。
四、调查实施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办事处、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办事处。
五、有关事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征收范围内(含在红线上)的单位和个人在未按程序获取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一切建设行为及改变土地、房屋现状、性质和用途的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