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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资规〔2020〕2363号
该宗地位于美兰区海甸岛海口滨海九小美丽沙分校南侧,土地总面积为315.85平方米,拟确定为国有土地。
凡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的,自刊登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申诉,逾期不主张申诉则视该土地权属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
特此通告。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65328217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