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观澜湖华谊冯小刚文化旅游实业有限公司兴建的电影公社项目二(社会主义老北京街B-01)一、二期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羊山大道西侧电影公社项目区内,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总用地面积为20270.14㎡,分三期开发建设,龙华区住建局已于2017年8月3日给该项目一期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460106201700053号),2018年3月6日给该项目二期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460106201800009号)。
现该公司因冯小刚导演的电影场景拍摄的需要,拟对原一期、二期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变更,具体变更如下(详见图纸):1.退线问题:A01、B07、B08、C03、C04、E01六建筑不退红线,B02、C02两建筑退线不足,以上建筑与相邻地块形成无法分割的跨地块建筑,相邻地块用地权属均为海南观澜湖华谊冯小刚文化旅游实业有限公司;2.在原一、二期用地中增加4栋建筑,分别为在A01前广场左右两侧各增加一栋建筑(A08、A09),在A03和A04之间增加一栋A10,在A04和A05之间增加1栋A11。
建筑设计方案变更后B-01地块总建筑面积由原批22704.04㎡变更成23674.38㎡,增加了970.34㎡;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批20583.81㎡变更为21510.29㎡,增加了926.48㎡;基底面积由原批7576.77㎡变更为8197.46㎡,增加了620.69㎡;容积率由原批1.015变更为1.061,建筑密度由原批37.38%变更为40.44%,绿地率由原批10.52%变更为10.68%。变更后其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高度、停车位符合控规各项规划技术指标要求,现拟审批。为征求各界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如对变更后建筑设计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否则,视为无异议。
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7日)
2.公示网址:海口市龙华区政府网站(http://hklhq.gov.cn)
3.公示地址:拟建项目现场
4.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hqspfw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4号楼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邮政编码:570125
5.咨询电话:66758565 联系人:周美君 陈兴
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