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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3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辜振成 王昱棋)4月2日,海南文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海口海关提交的税款滞纳金减免申请获批,意味着该企业约27万元滞纳金可免于缴纳。这是疫情发生以来,海口海关为企业减免的首票税款滞纳金。
春节前,海南文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口的一批锆中矿销路因疫情影响受阻,资金周转压力较大,无法及时缴纳税款。2月3日,缴税期限过后,按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缴纳标准,该企业每天需多付4700元滞纳金。公司经理靳艳花表示,这批货物应缴税款和滞纳2个月的滞纳金,让公司资金链越发吃紧,“现在海关帮企业减免了税款滞纳金,公司可以把有限的资金优先投入到复工复产中。”据了解,疫情发生以来,为助力复工复产,降低企业成本,海口海关积极落实税款滞纳金减免等海关优惠政策,对进口企业确因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无法按期缴纳税款的,指导企业向申报地海关书面申请延期缴税,提供最长3个月的缴税计划。同时,告知企业在海关核准的缴税计划内缴税的,将予以减免税款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