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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润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0006989058397):
事由:你(单位)开发的“润江财苑”项目于2020年4月23日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十一条。
通知内容:你(单位)开发的“润江财苑”项目,已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9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美兰区税务局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手续。逾期未申报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处罚。
如需了解有关情况,可拨打电话66258572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美兰区税务局
第二税务分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