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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资规〔2020〕4146号
吴多海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灵桂路,土地使用权人为吴妚海,使用权面积为160平方米琼籍国用(2000)字第08-0070号土地证的变更登记,现通告注销上述《国用土地使用证》,该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吴多海换发上述宗地的《不动产权证》。
特此通告。
联系人:夏女士,电话:65361223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