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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8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侯俊杰)5月1日,海南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正式实施。6日是改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记者从海南高院获悉,当天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案件共39件,当事人主动选择异地管辖的30件,占比76.9%。
据介绍,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可有效破解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推进法治海南建设,营造海南自贸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积极稳妥地推动改革,从2018年起,海南高院在海口市四个基层法院实行“轮转式”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试点,取得积极成效。
根据海南高院统一部署,海南一中院、海口中院专门成立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进一步强化解纷功能。6日,全省各级法院均在诉服中心设置公告牌,安排专人引导释明。七成以上当事人主动选择异地管辖,其中10位当事人选择跨域立案,均由当地法院代收诉讼材料并转交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