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日丽:身份证号码:440882198202206127
公司名称:海南杰适家涂料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海口市椰海大道高坡村厂房
你经营单位位于海口市椰海大道高坡村厂房,项目内容为腻子粉、腻子膏的加工生产,生产工艺为:将双飞粉、灰盖等按比例搅拌混合。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令第44号)第十九、防水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干粉砂浆搅拌站中“57、全部”,项目环评类别为报告表。你单位项目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已投入生产使用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处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19年8月3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海龙环罚〔2019〕24号),对你作出处罚陆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
你于2019年8月30日收到上述决定书后,至今未履行缴纳陆万元人民币罚款的法律义务。
因你下落不明,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现将《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海龙环催字〔2020〕4号)依法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龙华金园办公区203室
联系人:李志刚
联系电话:0898-66568211
海口市龙华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