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洋瓦灶片区棚改项目被征收人:
根据海口市美兰区下洋瓦灶片区棚改项目的工作安排,定于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4日向下洋瓦灶片区棚改项目的广大被征收户交付美舍嘉苑(一期)回迁商品房,已选房的各被征收人的具体交房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已选定美舍嘉苑(一期)回迁商品房被征收人的过渡安置费结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若被征收人在上述交房时间内没有办理交房手续,过渡安置费的结算时间也是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为做好交房结算手续,请已选定美舍嘉苑(一期)回迁商品房的被征收人,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2、把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正面照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复印件4张;3、《货币化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4、《集中购买住房、商业用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5、《选房确认单》原件。
若被征收人行动不便,或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智力障碍等的)须代办的,其亲属/监护人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亲属/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户口簿、出生证、医学证明、居/村委会/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等);
2、如果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须提供相关国家机关的证明材料;
3、如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齐材料后,请到下洋瓦灶、龙岐项目指挥部二楼进行业务办理(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0898-65230311)。
特此通告
海口市美兰区房屋征收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