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攻坚克难、奋力前行,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在此基础上,全市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2019年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5.3亿元,为预算的100.1%,增长9.1%。
市本级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8亿元,为预算的105.6%,增长15.1%。
财政运行主要成效
1
扎实推进减税降费,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2019年1-12月,全市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共计减免税费57.4亿元,其中税收减免46.9亿元,社会保险费减免10.0亿元,非税收入减免0.5亿元。
2
迎难而上挖潜开源,财政收入高质增长
确保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顺利完成年度预定目标。税收收入完成158.1亿元,同比增长5.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5.3%。
3
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2019年共计获得上级财政资金205.7亿元(包括上级转移支付98.6亿元和省转贷地方债券107.1亿元)。
4
强化预算执行约束,量入为出优化结构
统筹资金保障全市重点工作,服务重大决策事项,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要民生事项的保障力度。持续推进“厉行节约”,全市一般性支出压减10%以上,“三公”经费压减10.9%。
5
完善重点保障机制,聚力增效服务自贸港建设
围绕自贸区自贸港发展需要,拨付政府投资项目及土地征拆资金178.3亿元,包括省转贷地方债券78.1亿元,综合财力补助资金9.9亿元,市级财政资金90.3亿元。用于推动文明东越江通道、白驹大道改造及延长线、江东大道二期、哈罗公学等江东片区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国际会展中心二期、五源河体育馆、海秀快速路二期、椰海大道改造工程等重点项目。
加强政策引导,支持重大产业项目,拨付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9亿元。其中:拨付6.3亿元用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航线和境外旅客入境补助;拨付1.2亿元用于补助航运和集装箱业务,支持航运物流企业的发展;拨付4406万元扶持会展业发展壮大;拨付1亿元聚焦互联网产业发展;拨付5.6亿元,扶持壮大工业产业、医药产业、低碳产业等实体经济发展。
紧紧围绕招商引资和推进项目落地工作这一核心要务,定位、定向、专题聚焦招商工作,拨付5.8亿元,落实总部企业奖励,优化海口产业结构,创造新的收入增长点。
综合运用奖补、贴息、保费补贴等手段,不断完善政策扶持体系,着力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拨付1155.1万元,用于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及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引导金融机构为“三农”提供有力的信贷资金支持。
6
不断优化公共服务,持续改善民生福祉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民生的支出186亿元,占比达70.2%
农林水支出22亿元
拨付6341万元专项用于扶贫工作,确保完成我市脱贫攻坚任务目标
教育支出41.4亿元
卫生健康支出25.7亿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亿元
拨付30.3亿元,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进程,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城乡社区支出29.3亿元
7
跟踪问效强化约束,严格监督防控风险
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
1
安排产业扶持资金18.8亿元
2
安排44.4亿元推进江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
3
市本级农林水支出9.3亿元
4
市本级教育支出20.7亿元
5
市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亿元
6
市本级卫生健康支出13.5亿元
7
市本级城乡社区支出10.8亿元
8
安排扶贫及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3亿元
9
安排节能环保支出6.4亿元
2020年
财政主要工作任务
主动适应新形势,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服务自贸港建设
优化完善财税体制,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在发展中化解政府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