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8日讯(记者高潮)今天上午,海口中院对海口桂林洋高山村林声新等15人涉黑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黑老大”林声新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其他14人被判处3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是今年我省法院打响扫黑除恶“积案清零”攻坚战役以来,审理并当庭宣判的首例涉黑重大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海口中院认定林声新为首的犯罪集团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固定成员13人,其中组织领导者1人,骨干成员2人,积极参加者3人,一般参加者7人。另外2名被告人为非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
林声新以同族、亲戚关系为纽带,相继纠集组织成员,在其组织、领导下,该犯罪组织以暴力手段为依托,在海口市桂林洋高山村地区大肆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控制了桂林洋高山村一带的土方、地材供料工程,攫取1000万余元非法经济利益。以林声新为首的犯罪组织通过实施一系列暴力违法犯罪活动,在桂林洋高山村一带称霸一方,严重扰乱当地工程项目的正常施工秩序,严重破坏当地村民的生活及生产秩序,扰乱营商环境,社会影响极大。
海口中院判处首要分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领导者林声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6项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有期徒刑16年至18年不等刑罚;判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积极参加者有期徒刑11年至12年不等刑罚;判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一般参加者6年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判处非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2名被告人各3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