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1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梁菁 王倩)从美兰区法院获悉,近日美兰区法院分别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赵某、赵某红等9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抢劫罪一案;张某林、李某霖、唐某春3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和甘某发、甘某民等12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2月至2019年4月期间,以赵某为首的9人恶势力犯罪团伙长期在美兰区组织卖淫活动,同时还以暴力、威胁的方式抢劫同在酒店进行卖淫活动的非赵某团伙的其他卖淫女的财物,并以暴力威胁、财物拉拢酒店工作人员等方式,将酒店作为“场子”,长时间大肆进行卖淫活动,获取非法利益,干扰酒店正常经营,对酒店住客人身、财产造成危害,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另外两起涉恶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张某林、李某霖、唐某春3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对美兰区灵山镇区域的多个工程项目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甘某民、甘某发组织领导其余被告人多次煽动村民到某项目建设工地聚众造势、阻拦施工,敲诈公私财物100万元,系恶势力犯罪团伙。因案情复杂,涉案人数多,法庭对三宗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