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琼山区凤翔街道办和龙华区城西镇集体土地补偿方案的通告》(海府〔2018〕85号),拟征收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办石塔四经济社,龙华区城西镇高坡村上、下经济社和丁村经济社共49.29亩集体土地。为加快现代美居南侧25米规划路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海口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位于涉及城西镇44.47亩集体土地用地范围内坟墓进行登记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用地范围已测量放桩(详见用地坐标)。
二、迁坟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偿。
三、迁坟时间:上述范围内的坟主,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持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本到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人民政府登记确认,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迁移手续,并于15天内自行迁移完毕。逾期未登记或迁移,一律按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城西镇联系电话:66989661、66988250。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