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海府〔201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对中共琼崖一大旧址保护利用工程项目内的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包括建(构)筑物和其他附属物等)实施征收。为了推进征收工作,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被征收人可以在本通告确定的时限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共琼崖一大旧址保护利用工程项目
二、征收范围:位于海口市龙华区解放西路中共一大旧址周边,东靠何家大院,西邻海口市第九小学,北靠武圣庙,南邻解放西路(具体以项目规划红线为准)。
三、征收主体: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四、征收部门:海口市龙华区房屋征收局
五、征收实施单位: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街道办事处
六、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本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按《中共琼崖一大旧址保护利用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住宅部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七、协议的签订期限及生效条件:
签订协议期限:本项目通告发布后,自2020年7月22日起至2020年8月5日止。
协议生效条件:本通告项下协议为附生效条件协议,协议签订后且本项目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生效。
八、签约地点: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街道永兴街44号中共琼崖一大旧址保护利用工程项目指挥部一楼大厅,联系电话:66232557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