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还款期限等方面对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做出重大调整。记者从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获悉,我市助学贷款的办理将参照该《通知》执行。
根据《通知》,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助学贷款期限从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据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 (肖卫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