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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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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海南省道路运输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的公告

    海口平海新能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你(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无许可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被依法查扣车辆。我支队已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因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经本单位电话通知后拒不领取,且所留地址不详,现公告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海执行催告(2019)4601201900576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为送达,请于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到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违章处理大厅接受处理。

    催告期间你(单位)如对本催告书有异议,有权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逾期不陈述申辩,也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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