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海口网
返回新数字报
海资规 [2020] 6210号
根据海南运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口中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销土地重叠问题的函)》,现我局决定通告注销土地所有权人为海口市府城镇尚道经济合作社,土地证号为A2004023783号土地所有权证项下的6596.17平方米土地并办理更正手续。如有异议,请自通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琼山分局申诉。逾期不申诉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联系人:何伟 电话:65809392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