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 〔2020〕 9710号
经查,海南运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琼(2016)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09627号《不动产权证》与海口市集有(2004)第023864号《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项下260.22平方米重叠、海口市集有(2004)第023886号《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项下151.2平方米重叠、海口市集有(2004)第023884号《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项下16.07平方米重叠、海口市集有(2004)第023781号《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项下22.02平方米重叠、海口市集有(2004)第023883号《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项下3443.97平方米重叠。现我局决定通告注销海口市集有(2004)第023864号证项下土地面积260.22平方米、海口市集有(2004)第023886号证项下土地面积151.2平方米、海口市集有(2004)第023884号证项下土地面积16.07平方米、海口市集有(2004)第023781号证项下土地面积22.02平方米、海口市集有(2004)第023883号证项下土地面积3443.97平方米。如有异议,请自通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琼山分局申诉。逾期不申诉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联系人:何伟 电话:65809392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