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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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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安委发布食用豚毒鱼类风险提示

    本报8月22日讯(记者蔡佳栩)近日,海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称市食安委)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在食用河豚等豚毒鱼类时要小心中毒。

    河豚毒素的毒性超强,毒性是剧毒氰化钠的1250倍。河豚毒素中毒集中表现为:中毒者发病时通常急速而剧烈,出现知觉麻痹、运动障碍、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等症状,严重者甚至会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目前,在临床上还没有针对中毒者的特效解毒药,病死率较高。

    市食安委提醒,食用含有河豚毒素鱼类有严格条件限制,一是只能食用可准确受控的养殖河豚鱼,我国目前仅有红鳍东方豚、暗纹东方豚两种河豚鱼可养殖。二是由专业人员严格执行特定程序加工制作的熟河豚鱼。如要购买或食用,建议消费者慎重选购正规经营企业销售并经加工制作后的河豚鱼,或在规范经营的餐馆适量食用,不能自行制作并食用河豚鱼。其它含有河豚毒素的动物,由于食用安全风险非常高,建议消费者千万不要自行捕捞、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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