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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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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窨井盖成为“无名氏”

    在公共场所中,有很多与供水、排污、通信等工程配套的地井。这些地井的井盖一旦发生破损,就要及时修理,否则可能威胁群众的安全。然而,当它们需要维修的时候,却常常难以找到相关的业主单位。一些单位会在主动井盖上刻下本单位名称,便于路人发现问题后及时告知,这种做法值得借鉴。

    城市基础设施越来越健全了,尤其是最近这几年,针对城市管理提出了让基础设施更健全的倡导,单就“城市窨井”的建设和布局来说,数量就是惊人的。这是城市建设带来的利好,是城市功能提升带来的利好。然而,城市窨井的“无名氏”现象却加剧了隐患排除的难度。

    当前窨井盖分为供水、燃气、路灯、消防、雨污水、电力、通讯、电视等14个种类。由于“城市窨井”种类繁多,以至于出现了“窨井隐患”之后,市民不知道属于谁管理,有的时候甚至就连责任单位,也分不清楚是属于“自己的”还是属于“他人的”,只能通过自己单位保留的“登记档案”来确定。

    城市窨井往往容易出现安全隐患,有些责任单位有时不是不想维修,而是没有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这个时候老百姓就是最好的监督者,他们发现隐患之后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是,不知道窨井的责任部门,也就无处下手了。

    对此,厦门市的做法值得借鉴。厦门市规定,所有的城市窨井都必须有“身份证”,要求城市窨井的责任单位在窨井附近或者是窨井盖上设置标志牌,标明单位名称、编号及抢修电话。这样一来,市民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就方便多了。在厦门市,每年丢掉或损坏的井盖中,近7成是由居民发现的,这说明消除“城市窨井”的隐患,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

    因此,消除城市窨井隐患,不能让窨井盖成为“无名氏”,不妨让窨井盖成为“有名氏”,标注上“责任单位的大名”。

    □郝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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