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5日讯(记者高潮)出借、出售银行卡或企业银行账户用于牟利者注意了!9月15日,海口市公安局专门召开相关通报会,并向广大市民发出提示。目前,海口警方已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从速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黑色、灰色产业链条(“黑灰产”)违法犯罪活动。全市1652人被实施惩戒,5年内名下银行账户被限用,无法使用网银,各大银行APP和包括微信、支付宝在内的支付账户,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侦办。
超千人因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被惩戒
23岁的陈某某是海口一家公司职员,经同学游说开办对公账户可以挣钱且对个人不会有影响,于是通过注册多个公司后去银行开办对公账户获利1000元。2020年6月,陈某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公安机关刑拘,其也被列入此次惩戒名单。
据海口警方介绍,此次全市共有1652名出借、出售银行卡或企业银行账户的个人被实施惩戒,其中100余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目前,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手机卡、银行卡、对公账户、工商营业执照、网络社交工具、网络支付账户等违法犯罪行为,为诈骗团伙提供犯罪工具,已成为助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黑灰产”。
据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四级警长侯斌介绍,尤其是相对于个人账户,企业对公账户的资金流动量大,流转资金更为便利,因而受到电信网络诈骗作案人员的青睐。买卖银行对公账号的犯罪嫌疑人,会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或者指使他人注册虚假公司,并利用公司名义开通对公账户,随后将公司账户、法人代表等完整信息、公司公章、银行卡及密码等“全套”资料,以每套500元至1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用于作案,电信网络诈骗作案人员骗取资金后,会迅速将资金转入多个对公账户进行流转,形成了一条网络黑色、灰色产业链条。
为进一步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工作,海口警方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个人被惩戒后对工作生活影响不小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一旦被惩戒,将对个人工作生活带来影响。
侯斌介绍道,一是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开设新账户。也就是说,被惩戒的人5年内用不了网上银行,用不了各大银行的APP,也用不了包括微信、支付宝在内的支付账户。他提醒,若被惩戒人借用别人的账户,出借账户的人也要承受被惩戒的风险。二是惩戒期满后,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这意味着, 5年期满后,被惩戒人如果再去开设银行非柜面业务或者微信、支付宝账户等,不会像现在一样拿着身份证就能轻松办理。三是影响个人的征信。换言之,一旦你被惩戒,在个人征信上就会有污点。以后贷款或者申请房贷、车贷都会受影响,要么额度受影响,要么银行直接不批准。
侯斌称,除了银行方面公布的几条惩戒措施,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买卖、转借、转租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对公账户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等,如果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还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等。
海口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大中专学生,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信用,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被骗子利用,触碰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