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1日讯(记者臧会彬)近日,海南省住建厅等四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将充电设施纳入小区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各市县住建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落实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充电桩进小区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
根据《通知》附件《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试行)》的具体要求,住宅小区个人用户在拥有所有权或长期租赁的固定停车位上建设的自用桩,以及住宅小区公共停车位建设的公用桩,在建设管理上都要遵循准备材料、申请报装、现场勘查、建设施工、验收接电和运营维护流程。
《流程》明确,住宅小区实行抄表到户的,自用桩用电报装由用户或其委托的经办人(含充电桩运营企业)向所在区域供电企业提出申请;公用桩用电报装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委托的充电桩运营企业向所在区域供电企业提出用电报装申请。住宅小区未实行抄表到户的,用户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需求,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委托的充电桩运营企业向所在区域供电企业提出用电报装申请;公用桩用电报装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委托的充电桩运营企业向所在区域供电企业提出用电报装申请。
《流程》要求,自用桩安装前,由用户、充电桩安装企业、充电桩提供方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充电设施安装承诺书》,明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责任、安全责任,以及后期运维运营责任等内容。公用桩安装前,按照“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由充电桩安装企业、充电桩提供方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充电设施安装承诺书》,明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责任、安全责任,以及后期运维运营责任等内容。物业服务企业应负责协调安装选址工作,协调业主划分出充电设施统一安装区域。
《流程》强调,充电桩所有权人应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按照《充电设施安装承诺书》落实维护管理责任,也可与物业服务企业或充电桩运营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充电桩运营企业负责后期运营和维护,按照本市县物价部门制定的充换电服务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电动汽车企业在协议期内为用户提供自用桩维护保养。充电桩所有权人、物业服务企业、充电桩运营企业和电动车企业按照《充电设施安装承诺书》落实安全责任,充电桩所有权人承担风险主体责任,可通过委托管理或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有效规避风险,防止损害第三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