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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资规〔2020〕13676号
根据博义盐灶八灶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经一路、滨河路(北)、纬三路(东)、滨河路(南)、纬四路和八灶路选址范围权属示意图(编号:202021125),现我局拟将博义盐灶八灶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项目(管廊公司代建)中未知权属确定为国有土地(附图)。
凡对上述权属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龙华分局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交土地权属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土地权属予以确认。
联系人:许女士,联系电话:68512605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15日
博义盐灶八灶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经一路、滨河路(北)、纬三路(东)、滨河路(南)、纬四路、八灶路选址范围权属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