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9日讯(记者林毓美)10月19日上午,海南省新闻办召开《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制定的背景、框架结构、相关要求等具体情况。据悉,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工作将延续至今年年底,持续巩固百日大督察成效。
据介绍,2019年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5月9日,向海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整改方案制定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组织制定了《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确定了方案框架、充实了整改措施、细化了时间节点。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提出的具体问题,按照“一项一方案”实行销号管理。整改措施清单具体包括《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和《专项督察整改措施清单》两部分内容。其中,《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围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所提出的6大类问题制定了144条具体措施;《专项督察整改措施清单》针对专项督察反馈的自然保护区问题梳理出13项整改任务,制定了46条整改措施。 (下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