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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资规〔2020〕14682号
田泽文、田由品、田由质、田由德向我局申请办理土地证遗失补发业务,该宗地位于琼山区旧州镇联丰村委会卜创坡村,面积为202.24m2。经查,田泽文、田由品、田由质、田由德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N2011009031)已登报挂失(《海口日报》2020年7月18日08版),现我局通告注销该证,上述土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对此,如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见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琼山分局提出书面申诉,逾期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补发上述宗地的《不动产权证》。
特此通告。
联系人:王子阳,电话:65655656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