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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清伟、吴月英向我局申请补办位于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苏寻三村委会仙山村的两宗《集体土地使用证》。其一,海口市集用(2011)第011996号,使用权人为吴清伟、吴月英,使用权面积为32.08平方米;其二,海口市集用(2011)第011997号,使用权人为吴清伟、吴月英,使用权面积为95.79平方米。经调查,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已登报挂失,现通告注销,该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吴清伟、吴月英补发上述宗地的《不动产权证》。
联系人:赵女士,电话:65360879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