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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17日讯(记者张熙宇)记者今天从省三防总指挥部获悉,根据《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规定以及气象等部门的会商意见,省三防总指挥部决定从11月17日起结束2020年汛期。
据悉,11月17日起结束2020年汛期后,各市县和成员单位还需严格按照《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工作规则》《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继续落实好日常期的防汛防风防旱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实行三级值班备勤(日常值班)。如后续有水风旱灾害影响,省三防总指挥部将依照相关规定启动24小时防汛防风值班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