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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资规〔2020〕14984号
东营消防站项目拟用地位于灵山镇东营村委会范围内,总面积7531.60平方米,现通告确认为国有土地。凡对该宗地存异议者,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权源证明文件向我局美兰分局主张权益,逾期我局将按无主地处置,纳入政府储备地入库。
特此通告。
联系人:吴勇
电话:65725618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