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中小学生溺水风险,避免学生涉险游泳、戏水等造成溺水事件的发生,近日,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责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防溺水成效列入市县政府年度安全考核督导评估内容,并压实教育局、学校、班主任、家长的防溺水责任制。
《通知》指出,我省将压紧压实市县政府主体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和家庭监护责任,建立省级防溺水联动机制,将防溺水成效列入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年度安全考核督导评估内容。
根据要求,市县教育部门需统筹做好学校布局规划,合理安排辖区内学生就近入学。加大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建设,为农村学生和留守儿童提供在校学习、休息条件。统筹资金,加快学校游泳池和安全应急演练基地建设。出台游泳教育管理标准,开设游泳课程,提高学生游泳技能,加强游泳和应急培训。
《通知》指出,学校履行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责任,持续推进学生游泳教育,开设游泳和安全培训课程,教会学生游泳和自救、互救技能。建立良好的家校沟通机制。对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和喜欢涉险游泳、戏水的学生建立重点关注台账。对上课期间请假外出及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学校必须及时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去向,确保学生安全。 (肖卫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