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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地块位于国兴中学西侧,现拟将该项目中未知权属确定为国有土地,其余地块确定为集体所有土地(附图)。
凡对上述权属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龙华分局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交土地权属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土地权属予以确认。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66987211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