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日讯(记者林毓美)《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自12月1日起实施,意味着我省今起正式全面禁止塑料袋、塑料餐饮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禁塑’工作是海南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标志性项目之一,也是保持一流生态环境的现实需要。”省禁塑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我省坚持先易后难原则,重点行业“禁塑”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自今年8月1日起,分阶段、分区域、分重点在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旅游景区、大型商超、医院等重点行业场所开展“禁塑”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单位替代品销售总量约为350吨。
在培育发展替代品全产业链方面,省工信厅、省发改委、海口市、澄迈县等协同推进,目前已有7家省内企业具备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能力,年底可形成膜袋类产能3.2万吨/年,餐饮具产能约1.1万吨/年。同时发挥自贸港政策优势,吸引中科院、中石化等8个上游原材料项目落地洋浦、海口和澄迈,预计投资总额逾24亿元,将于2022-2023年前后形成全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完整产业链。
海南“禁塑令”正式生效,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倡导广大企业、公众多渠道多方位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响应“禁塑令”。拒绝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使用可重复利用制品、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纸制品、布制品等替代品,共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人人参与环保的实际行动,共同呵护海南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