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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1日讯(记者肖卫香)根据《海南省全日制中小学2020-2021年度校历》,小学、初中寒假时间为2021年1月23日至2月21日,2月21报到注册。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将于2021年2月22日开学。
根据要求,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参照《海南省全日制中小学2020-2021学年度校历》执行。此外,《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2020-2021学年度校历》明确,中职学校学生将于1月22日起放寒假,2月27日-28日报到。
据悉,教育部此前发布通知,要求高校坚持“错峰”原则,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寒假生活。海口市教育局表示,目前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没有提前放寒假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