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3日讯(记者陈歆卓)23日上午,《海南省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发布会上,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新出台的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出台背景
为帮助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扶持创业、稳定和促进就业,日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创新之处
《办法》适度突破现行政策,对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在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支持范围、进入门槛、展期要求、利率和利息分担、申请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和创新。
包括内容
《办法》共提出九章三十四条措施,内容主要包括放宽小微企业贴息条件、提高贴息贷款额度、降低个人贴息贷款利率上限、加大地方财力支持、完善担保机制、建立银行与政府间合理的代偿风险分担机制和贷款奖励机制等方面。
具体举措
《办法》提出,在现行国家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贴息贷款的条件,将创业担保贴息个人贷款额度提高到最高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允许个人贴息贷款利率在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适当调整,但最高不超过LPR+250BP。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将担保基金交给市场化运作的担保公司运营管理,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减少、取消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