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瑞士联邦最高法院24日发布新闻公报,宣布已于22日做出判决,支持中国游泳选手孙杨的诉请,即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一位相关仲裁员存在偏见而应对有关案件进行重审。
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在公报中宣布,撤销此前针对孙杨的仲裁结果,国际体育仲裁法庭须在更改其仲裁员构成后对孙杨案再次仲裁。
该公报同时指出,最高法院尚未公布其详细判决理由。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于2月28日宣布,孙杨未能遵守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规定,破坏反兴奋剂取样,将被禁赛8年,但孙杨此前的比赛成绩依然有效。孙杨对此表示愤怒和不解,并坚持上诉至瑞士联邦最高法院。
孙杨禁赛事件时间线
2018年9月4日
孙杨在一次赛外兴奋剂检查中,由于对检查人员出示的资质证明存疑,没有完成检查。
2019年1月
国际泳联裁决此次检查无 效,孙杨不存在违反《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行为。
2019年3月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不满国际泳联的裁决结果,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诉。
2019年11月15日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应孙杨方面诉求,公开举行听证会,裁决结果择日公布。
2020年2月28日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宣布了世界反兴奋剂机构诉中国游泳运动员孙杨和国际泳联一案的一审仲裁结果,从2020年2月28日开始,孙杨被禁赛8年。随后,国际泳联在其官网上发表声明,称将执行对孙杨的禁赛裁决。
2020年2月28日
孙杨在媒体平台上对此表示愤怒和不解,并决定上诉至瑞士联邦最高法院。
2020年4月28日
孙杨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在2月28日做出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