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6日讯(记者李银)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印发通知提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均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海南本地企业如何享受政策?有哪些注意事项?记者咨询了相关监管部门。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获悉,此次通知发布后,海南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结合企业实际,提供分期还本、利息平摊至后续还款日等差异化支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政策响应效率。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可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双方协商“应延尽延”。
对于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民营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的延期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按照延期贷款本金的1%给予激励。同一笔贷款多次延期的,只在首次延期时享受激励措施。
逾期的普惠小微贷款不再适用延期还本付息政策,非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贷款也不适用延期还本付息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