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1日讯(记者陈晓洁)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0年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情况,该局去年共接收社会公众投诉举报90636件,投诉举报按时办结率为100%,共为社会公众挽回经济损失2817.07万元。
据统计,2020年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共接收社会公众投诉84276件,投诉量排名前三的分别是售后服务类、价格类、合同类;2020年共接收举报6360件,商品类举报排名前5的分别是一般食品、家居用品、农资用品、医疗器械、服装鞋帽,服务类举报排名前5的分别是金融服务、互联网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销售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此外,举报的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涉嫌销售“三无”或假冒伪劣产品、无证无照经营、短斤缺两、商标侵权、销售变质食品或过期食品、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无明码标价等。
记者了解到,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调解;通过12315、12345热线或全国12315平台、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渠道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等3种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热点
一般食品
2020年共接收一般食品类投诉7919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21.86%。
化妆品
2020年共接收化妆品类投诉4132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11.41%。
交通工具
2020年共接收交通工具类投诉3339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9.22%。
销售服务
2020年共接收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投诉6962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14.49%。
餐饮和住宿服务
2020年共接收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投诉6301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13.11%。
投诉问题主要有
购买的食品未注明生产日期;购买到过期或变质的食品;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申请退款赔偿遭拒;餐饮店食品卫生不合格;夸大宣传食品有治愈疾病功效;市场销售的猪肉存在注水情况;超市销售的金鲳鱼不符合国家食品标准等。
投诉问题主要有
通过官网购买的化妆品未按约定时间发货;购买的化妆品无法按时提货;购买的化妆品出现数量不足、货品不对、破损、瑕疵;临近使用期限,要求售后处理遭拒;网购化妆品时商家承诺的返现一直未到账;网上已支付订单申请退款一直无人处理等。
投诉问题主要有
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无法上牌;购买的二手车未提前告知车身状况,申请退款遭拒;购买的新车车内配置与合同描述不一致,要求换货遭拒;购买的摩托车出现故障,商家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等。
投诉问题主要有
购车订金无法退还;市场销售的海鲜存在缺斤少两现象;美发店办理的会员卡到店消费无法享受会员权益;健身房无人授课、老板跑路,会员申请退款难等。
投诉问题主要有
因行程变动无法入住酒店申请退房遭拒;预定的酒店实际房型与网上宣传不符;未入住订单显示已完成,要求酒店处理遭拒;携带食品到店内就餐时被要求收取外带食品费;就餐时商家未提前告知就收取茶位费;购买的自助餐券无法使用,申请退款遭拒等。
消费提示
针对2020年关于食品、二手车等投诉量较高问题,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向消费者发出以下提示
购买食品时要仔细检查食品外包装是否完整,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尽可能不要购买临近保质期的食品;检查食品生产商、生产地、生产日期,不要购买“三无”商品;选择大型商场、超市和信誉好的商店购买商品,尽量不要购买露天销售、经营条件差、感官性状发生变化的食品。
通过官网购买商品时要与客服确认发货时间、商品型号、售后服务等问题并保留聊天记录。实体店购买免税化妆品时要向销售人员问清提货时间、提货地点、提货方法等,收货后第一时间对商品型号、质量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免税店沟通。
购买二手车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二手车市场,购车时请专业人员试驾、验车。不要相信商家口头承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要写明车辆信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