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版:国内 上一版3  4下一版  
 

01版
要闻

02版
聚焦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热议

03版
聚焦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图视
 
标题导航
征信机构不得过度采集信用信息
空间站核心舱 春季发射
对你我影响几何?
井下300米 空气质量已达标
非法采砂船为何能顶风作案?
税务事项通知书
关于送达《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的公告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返回海口

返回新数字报

2021年1月13日 星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龙华区税务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海口龙华税管通〔2020〕4号

    海南尧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6010062001522X)

    你(单位)转让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61-3号群芳花园A座2020房未按期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本公告送达1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龙华区税务局

    二O二O年十二月二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CopyRight2002-2004 www.hkwb.net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hkwb
琼ICP备05001198号
   01版:要闻
   02版:聚焦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热议
   03版:聚焦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图视
   04版:自贸港·辉煌“十三五”
   05版:要闻
   06版:民生
   07版:国内
   08版:国内
   09版:城市综合管理与执法
   10版:国际
   11版:文体
   12版:教育周刊
征信机构不得过度采集信用信息
空间站核心舱 春季发射
对你我影响几何?
井下300米 空气质量已达标
非法采砂船为何能顶风作案?
税务事项通知书
关于送达《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的公告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