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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0日讯(记者陈晓洁)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了解到,2020年5月13日,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海南广铝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单位食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等,综合保税区分局决定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据了解,该公司食堂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家庭保姆兼职厨师,至2020年5月案发时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此外,该食堂厨师未取得健康证,厨房现场卫生条件达不到食品生产加工条件。综合保税区分局依据相关法规,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5万元。
综合保税区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部分企业认为内部食堂仅为内部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并不对外开展营利性活动,便不用再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但依据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以及学校等单位食堂,都应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为内部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并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