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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资规龙华〔2021〕146号
现我局拟将金牛岭片区未知权属的两宗用地确定为未发证国有土地,未知权属1用地面积为101.24平方米,未知权属2用地面积为50.79平方米(详见附图)。
凡对上述权属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龙华分局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交土地权属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土地权属予以确认。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68512605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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