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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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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岭自然保护区成立

    1960年,国务院批准海南建立第一个综合性自然保护区——尖峰岭自然保护区,面积1600公顷。然而,此时的尖峰岭还很难称为完整意义上的保护区。此前划定的尖峰岭禁伐区只是“纸上划圈”,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保护。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开发仍是尖峰岭的主题。

    据《琼崖史志》微信公众号介绍,1976年10月,广东省尖峰岭热带林自然保护区成立,这也是海南第一个自然保护区。虽然保护区的范围没有改变,但名称上由“禁伐区”到“保护区”,意味着真正开始了对尖峰岭的保护。

    1989年,海南省人大通过《关于扩大尖峰岭自然保护区的建议》的提案,保护区实现第一次“扩容”。

    1992年,尖峰岭被国家林业部批准建立国家级森林公园。

    1993年1月1日起,海南全面禁伐天然林,实行经营转向。经过几年的休养生息及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试点,尖峰岭的热带森林资源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

    1999年,尖峰岭热带林自然保护区再次“扩容”,同时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2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尖峰岭热带林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019年1月23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审议通过。根据规划,曾经的尖峰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经和霸王岭国家森林公园、吊罗山国家森林公园等共同组成了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

    (本报记者 陈歆卓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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