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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认知保健食品 擦亮双眼防止“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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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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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认知保健食品 擦亮双眼防止“套路”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提高,消费者追求高质量健康生活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对保健食品的青睐也越来越明显。虽然保健食品的价格较高,但并不影响其受欢迎程度,还有很多人对保健品宣传的功效深信不疑。

    为促进广大消费者科学认知保健食品,帮助广大消费者切实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以“科学认知保健食品 明白理性放心消费”为主题的保健食品“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专项科普宣传活动。

    □整理 曾楚媛

    看清标志 慎重选用保健食品

    “从本质上说,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正规的保健食品会在产品的外包装盒上标出天蓝色的、形如“蓝帽子”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一些商家常把貌似保健食品的产品与正规的保健食品同柜同架混放销售,混淆视听,其实只是普通食品,在产品外包装盒上标出该产品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号,根本不是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对应一个产品,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擦亮双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在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看清保健食品标志。

    目前,在保健食品食用方面不少人存在着一些误区:有人以为保健食品吃得越多越好,造成过量服用;有人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的功效,以为保健食品对疾病有直接疗效。 

    选择保健食品要因人而异,根据身体所需,最好有医生的诊断建议。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注意保健食品的标志、批号、产品标签和功能成分,并仔细阅读保健食品的说明书,不能盲目听从商家的广告宣传。另外,为儿童、老年人和病人选择保健食品更要慎重。 

    宣传科普 增强自主防范意识

    “免费听养生课,专家为您一对一服务,现场购买保健食品买一盒送三盒,保证见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平时听到这些诱惑你心动了吗?如果你也冲上去买几盒,我们还是劝您要理性消费。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患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不要相信违法广告的宣传和推销。”

    2020年12月11日,海口市2020年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正式举办。此次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重点向公众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和保健食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使公众熟悉保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同时,通过讲解常见欺诈套路及防范指南、曝光典型案例、介绍消费维权渠道等方式,增强消费者自主防范意识,提高识假辨假能力。

    “保健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老年人和青少年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黎新骞介绍,近年来,省、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保健食品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

    拒绝“洗脑” 提高识假辨假能力

    免费陷阱、温情麻痹、虚夸疗效……识别保健食品常见坑人“套路”,才能做个明明白白的消费者。活动现场,专家向市民讲解如何正确认知保健食品,警惕保健食品骗局以及科学选择保健食品;提醒市民避免落入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等消费陷阱,抵制不法商家的“洗脑”营销。

    “我老伴儿上了当,买了许多保健品,说是能治病,可是一点儿效果都没有。我和孩子劝她不要上当,她不但不听,还要跟我分割家产。”活动现场,市民陈伯忧虑地向大家诉说,这事让他们一家很闹心。

    近年来,各地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聚焦民生等重点领域,不断强化对保健品市场的监管,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但保健品坑害老年消费者的案件仍屡有发生。某生物公司的“金能量”产品“大盐湖水”号称含有81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可以治疗心脑血管系统的多种病症,8万余瓶“大盐湖水”卖了2300余万元,众多老年消费者上当。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久前发布的“3·15”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的一例。

    有调查显示,我国每年保健品销售额高达2000亿元,其中老年消费者占半数以上。巨大的市场让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采取虚假宣传、欺诈等手段骗取老年人钱财,诸如“专家”义诊、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吸引老人参与,逐步取得信任,再假借旅游名义组织老年人出游,以便远离其家人干涉,进一步博取信任后推销保健品;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专打感情牌,深入了解老人是否丧偶、子女在不在身边等情况,先“热心帮助”赢得信任,再推销保健品掏空老人钱财。保健品销售乱象给老人带来的不仅是金钱方面的损失,严重时甚至危害老年人生命安全与健康。

    警惕保健品诈骗

    “六大陷阱”

    为了向老年人兜售夸大功效或假冒伪劣的保健食品,有些不良公司挖空心思用各种手段“坑老”。专家提醒,购买保健食品,以下常见6大“消费陷阱”不可不防。

    陷阱一:

    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概念。某些经营者利用老年人对保健食品和药品概念不清、存在理解误区的弱点,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疗效果,甚至捏造出各种功效。有些保健食品广告则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声称“包治百病”“比药品还有效”,使用“根治”“药到病除”等字眼,或以“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等虚假承诺诱骗消费者。但事实上,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并不具有治疗功效。

    陷阱二:

    虚构“权威证明”骗取信任。某些商家发布非法保健品广告,假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或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为其保健品的功效作担保,还有保健品广告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措辞,从而诱导老年人对相关保健品功效深信不疑。

    陷阱三:

    假借送赠品或免费试用等方式揽客。有些商家通过“赠药”“免费试用”“发放礼品”“抽奖”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各种促销活动。促销现场往往气氛热烈,并请所谓的患者现身说法,甚至雇人制造争先恐后购买产品的假象,给老年人造成不买就没有了、不买就吃亏的心理暗示,使老年人不知不觉中被“洗脑”,进而花钱购买大量产品。

    陷阱四:

    上门服务温情麻痹。针对部分老年人远离子女,生活孤单寂寞的特点,有些不良公司雇佣人员,通过所谓亲情服务与老年人建立起信任关系,温情麻痹,随后高价推销保健食品,使老年人“无法拒绝”“心甘情愿”自掏腰包买其功效夸大的暴利保健食品。

    陷阱五:

    电信诈骗中奖诱惑。某些公司打着一些“养生”栏目或保健中心工作人员的幌子,以关心回访患者的名义询问其身体情况,忽悠推销保健食品;或是以中奖信息为“诱饵”,诱惑消费者掉入其设计好的保健食品“消费陷阱”。

   陷阱六:

    流动设点雇托迷惑。这类保健食品营销公司(人员)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吸引消费者参加其促销活动,再请些托儿制造假象,吹嘘用了其保健食品后身体如何改善,甚至“治好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不用再吃药”,骗一些有慢性基础病的中老年人上当,以为可以用代替日常治疗。

一图读懂《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

    来源: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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