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欠薪方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我们将把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8月3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大队执法队员的一席话,让刘丽军等9名农民工看到了拿回自己工资的希望。
当天上午,刘丽军和数名农民工来到秀英区观澜湖某项目三期门口,讨要被拖欠的工资。刘丽军说,他们9名工友于2019年至2020年在该项目三、四期干活,按照工程量计算工资总额应为102万元左右,劳务派遣方浙江鹏远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下称鹏远公司)最后验收时,称刷涂料时给窗户造成污染等原因扣掉20万元,最终结算价为82万元。
“从立秋到元旦,从春节到清明,找鹏远公司多次讨要工钱都被推诿。对方要么说再等等,要么说没钱。” 今年5月份,他和工友连续向相关部门投诉,终于拿回了30多万元,而剩下的49万余元却未能按约定付清。
鹏远公司海南区域负责人廖某于2021年5月31日出具承诺书。该承诺书注明,“欠观澜湖某项目三期、四期农民工工资人员刘丽军、邱伟红、田元春等九人共计496050元。因甲方工资款未结清,导致拖欠。现本人承诺将于2021年7月30日前全部付清。若到指定日期未付清全部民工工资而导致一切的后果由本人一律承担。”
承诺的付款时间已过,而刘丽军等农民工却并未收到此前承诺的欠薪。鹏远公司海南区域负责人廖某对此的说法是,对农民工提出的所欠工资没有异议,应该到8月底才能付清。
负责处理该案件的秀英分局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大队李姓监察员称,大队在多次出面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已于今年5月对鹏远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结算了部分工资。
针对鹏远公司未按承诺书支付剩余工资的情况,该大队已重新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2天之内结清剩余工资。如果没有在2个工作日之内结清,将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