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7日讯(记者曹马志)记者今天从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获悉,经报海南省委、省政府同意,我省日前决定启动第二届“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评选工作。
该评选旨在进一步激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17时。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单位将被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并获得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发布的表彰。
三项申报标准
●对标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在打破体制机制束缚和障碍、对接国际经贸新规则、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进程中实现创新突破,在国内属于首创,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示范引领效应;
●在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实施的改革实践和制度创新,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在全国相关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
●在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中实施的改革实践和制度创新,取得较为明显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在全国相关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在海南省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示范带动效应。
申报评选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实施的,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推广或得到中央肯定的海南省改革或制度创新案例;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实施的,被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或其他中央部委采纳并推广的海南省改革或制度创新案例;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经省委深改委、自贸港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并对外发布的制度创新案例;
●2020年10月9日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中已实施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