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8日讯(记者赵莎)为加强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和辖区政府开展联动执法行动,查处污染生态环境行为。近日,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公布2021年第二批污染生态环境执法3起典型案例。
璟园小区、繁华里小区、绿地广场及Q酒店四家物业公司集体使用的污水处理站委托给海南南朱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污染周边环境。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8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海南南朱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12.6万元罚款,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整改。
海南鸿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作为鸿洲·江山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8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15.3万元罚款,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整改。
海南省旅游学校污染周边环境。由于该学校在整改期限届满后未整改,情节严重,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8月3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海南省旅游学校处以30万元罚款,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