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3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罗凤灵)记者从海南二中院获悉,广东徐闻男子陈某在海南多次贩卖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共计9937.4克,海南二中院日前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陈某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2月,冯某(已判刑)联系陈某购买甲基苯丙胺1000克。12月14日,陈某取出2000克甲基苯丙胺交给邓某(已判刑),邓某向陈某提供的银行账号汇入毒资14万元。12月底,邓某被抓获后提出愿协助抓捕陈某。12月31日,陈某联系邓某称有5000克甲基苯丙胺待售,邓某表示愿意购买。随后,陈某联系冯某,确定购买毒品的数量。当晚,陈某从广东抵达澄迈,冯某驾车载陈某至临高某镇海边,陈某从一艘靠岸渔船上接取甲基苯丙胺后返回冯某家中分装打包。
2017年1月1日凌晨,由冯某驾车,陈某将毒品藏匿于澄迈某镇三叉路口杂草堆中,后陈某驾车至某高速路口加油站旁,准备与邓某接头时被抓获。等候陈某期间,冯某将陈某藏匿的2000克甲基苯丙胺取走贩卖,当日,冯某被抓获,侦查人员从其车中查获毒品959.3克。随后,冯某指引侦查人员查获陈某藏匿在杂草堆中、准备贩卖给邓某的甲基苯丙胺4937.4克。
经海南二中院一审,海南高院终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陈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