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海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正式开始。
据了解,申请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申请范围包括:户籍在海南省的人员;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确认时间内,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下半年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15日至12月10日。需要注意的是,教师资格原则上不允许跨区域认定。申请人务必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权限,找对认定机构,以免耽误认定。
为方便申请人,下半年海南省教育厅继续实行不见面审批。申请人确有需要或无法网上提交材料的,可邮寄或现场办理。省教育厅提醒,申请人邮寄材料时,务必把邮寄地址写清楚,以免材料丢失。 (王灵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