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4日讯(记者赵莎)为进一步强化海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相关规定,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辖区道路实际情况,在市区12处路口新增设固定式交通电子警察设备,目前已建设完成并将于9月21日起正式投入使用。
12处路口新增设固定式交通电子警察设备点位分别为:S220省道-定海大桥北桥头路口、龙昆南路与南海大道交叉口、南宝路与椰林路交叉口、美祥横路-和风江岸人行过街、文明东路-联发名宇处路口、秀华路-省人民医院路段、宗伯里一横路-市第四人民医院路段、南宝路-中洋花苑西门路段、龙昆南路-省妇幼保健医院门前路段、文明东隧道全段、兴丹路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中门前路段、滨涯路-省公安厅门前路段。
据悉,新增设固定式交通电子警察设备主要用于抓拍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违停、违法掉头、压实线、违反禁止标线和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海口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