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3日讯(记者高潮)记者从海口中院了解到,日前该院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我市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明确工时及加班工资等法律适用标准,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质效,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此次发布的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共10个,通过生动的法院判决,说明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用工关系是否为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依法安排劳动者休息,是否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劳动者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用人单位调岗安排的,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10个方面的法律适用标准。
其中一起案例中提到,61岁的陈某受聘于海南某建筑公司,担任该公司施工项目安全员职务,但未与该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因建筑公司拖欠陈某工资,陈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建筑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未予支持后,经海口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聘用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关系应为劳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