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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依法开发利用土地,土地使用权人黄琼孚拟对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两地块共计811252.05㎡,农业综合开发用地依法实施清场、收回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场范围
清场地点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官桥坡两处地块,土地面积共计811252.05㎡(具体范围详见:海口市集用(2009)字第004315号、海口市集用(2009)字第004316号土地使用权证宗地图,详情可与指定联系人联系查看)。
二、上述清场土地范围内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对清场土地范围内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自行进行清除处理。有异议者请与下列指定联系人进行联系,提出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公告期限届满后,清场土地范围内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未自行清除处理、也未提出异议的,将视为无主物,土地使用权人将自行对无主物进行清除处理。
指定联系人:黄亲林;联系电话:13098915911;电子邮箱:353733601@qq.com。
特此公告。
发布人:黄琼孚
2021年10月13日